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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西藏自治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规定发布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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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20年西藏自治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西藏自治区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
2020年西藏自治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西藏自治区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藏政发〔2016〕4号)、《关于印发我区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相关文件的通知》(藏教厅〔2018〕6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和《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组织、管理我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初中学考”),完善全区考试招生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确保初中学考质量,维护教育考试公平、公正,促进西藏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根据《西藏自治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初中学考科目涵盖国家《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和自治区《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2018年修订)》所设定的全部科目,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语文、藏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为考试科目(含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为考查科目。同时选考语文和藏语文的,考试成绩各按50%计入总分。2020年,2018级学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为地理、生物(含生物实验操作考试)。
第三条考试科目由自治区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统一阅卷,统一发布成绩,各地(市)考试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和内地西藏初中班(校)所属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查科目由自治区提出考核标准和要求,由地(市)考试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内地西藏初中班(校)负责具体实施。自治区内地西藏班(校)管理中心对初中学考各环节负有监督、配合、宣传、舆情处置等责任。
第四条初中学考是我区高中阶段学校(含内地西藏高中班(校)、区内普通高中、区内外中职、区内成人中专及在藏招生的其他学校)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区范围内统一举行的教育考试,必须依法依规依纪依策治考,保证考试的科学、准确、公平、公正。
第二章报名
第五条初中学考报名工作由各地(市)考试招生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初级中学负责具体实施;内地西藏初中班(校)报名工作由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内地西藏初中班(校)负责具体实施。
第六条承担报名工作的单位须设立报名点并明确负责人,要遴选思想政治素质好、熟悉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规定、报名表格填写和使用、软件操作及考试招生业务、经培训合格的工作人员。报名点要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广泛宣传报名条件、报名办法、报名流程、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
第七条报名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八条
文章来源:《考试与评价》 网址: http://www.ksypjzz.cn/zonghexinwen/2020/0819/6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