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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工程技术职称考试评价改革试点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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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10月20日,我市召开《日照市工程技术职称考试评价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局长、二级巡视员崔久成,市人社局副局长张日富分别就我市“建设工
10月20日,我市召开《日照市工程技术职称考试评价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局长、二级巡视员崔久成,市人社局副局长张日富分别就我市“建设工程、交通工程系列职称考试评价”试点有关情况进行解读,并回答记者提问。市新闻中心主任李政勇主持发布会。
今年10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同意,在我市“建设工程、交通工程”系列开展职称考试评价试点工作。这次改革试点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根据我市行业特点和往年人员申报情况,按照“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原则,先行在建设工程和交通工程专业开展考试评价试点,工程技术职称其他专业继续实行评审。
二是放宽了申报条件,按照工程技术考试评价改革精神要求,在我市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达到一定年限并符合学历等相关条件即可申报上一级职称,不再对专业作相关或相近的界定。
三是放开事业单位岗位限制,参加建设工程、交通工程考试的,只要符合申报条件的都可以参加申报。
开展职称考试评价试点是我市创新职称评价方式、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能够更加科学客观地评价专业技术人才、有效考察申报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
《方案》明确了考试评价试点范围
面向全建设工程专业和交通工程专业初中高级职称实行考试。其中,建设工程和交通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实行“以考代评”后,不再组织相关评审;高级职称实行考评结合,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可参加评审,成绩合格证明5年内有效(包括当年度)。根据省《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发〔2017〕18号)有关规定,乡镇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成绩可在合格标准线基础上降低5分使用。考试委托第三方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考试测评公共服务平台,采取人机对话的考试方式进行。
《方案》明确了考试专业、科目设置
建设工程和交通工程专业职称考试设置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建设工程分为13个专业:建筑工程管理、建筑结构、岩土工程、建筑学、装饰装修、风景园林、给水排水工程、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燃气工程、建筑电气、建筑工程造价、市政工程、建筑材料。交通工程分为7个专业:道路与桥隧、港口与航道、汽车运用技术、交通工程机械运用、船舶及检验、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城市轨道交通。上述建设工程和交通工程的专业分类,今后也将根据行业发展变化,及时调整。
《方案》明确了申报条件
参加考试的工程技术人员,须符合《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人社部发〔2019〕16号)和我市《关于进一步加强职称评聘工作的通知》(日人社规〔2018〕1号)要求;其中,省里已出台新的建设工程评价标准条件,参加建设工程考试人员需按照新的标准条件申报。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关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可视同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不需再参加同级别职称考试或评审。开展职称自主评价的企事业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愿参加统一考试,或继续自主评价。需要改系列(专业)申报职称的,经考核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的参加相应考试。事业单位中参加建设工程和交通工程专业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单位岗位比例限制参加申报;参加其他工程技术专业评审人员,继续按事业单位管理有关政策执行。
《方案》还对职称考试组织及成绩管理作了说明。
近年来,我市根据中央、省职称制度改革及我市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精神要求,不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措施,创新职称评价机制,先后开展企业人员直评中级、基层“双定向”职称评审、职业农民职称评审试点、大型企业职称自主评价试点等改革工作,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开展职称考试评价试点是我市创新职称评价方式、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能够更加科学客观地评价专业技术人才、有效考察申报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
【来源: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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