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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考试变更为水平评价测试,做了哪些调整和

来源:考试与评价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2-07-12
作者:网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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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三)进一步明确测试的组织形式和组织责任 针对反馈意见比较集中的测试科目成绩实效的内容,协会在参考其他行业考试有效期的基础上,结合证券行业从业的要求和特点,对测试科

(三)进一步明确测试的组织形式和组织责任

针对反馈意见比较集中的测试科目成绩实效的内容,协会在参考其他行业考试有效期的基础上,结合证券行业从业的要求和特点,对测试科目有效期进行调整。通过测试的科目有效期从12个月延长为36个月,在此基础上,对维持成绩有效性,进行注销登记或从证券行业机构离职连续时间从12个月延长为36个月。同时删除了一般业务水平评价测试证券市场基础法律法规和金融市场基础知识两项基础科目达到基本要求的时间为12个月的要求。

《测试细则》旨在规范证券行业专业人员水平评价测试工作的组织、实施、命题、成绩管理、参与各方责任等。共六章五十五条,主要内容如下: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业务(产品)创新丰富,从业人员需要及时了解掌握新规则、新业务、新产品,才能切实服务实体经济和社会财富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同时为引导公众理性“考证”,综合过往参考人员从业情况和证券行业对人才的实际需求,借鉴其他水平评价类测试,调整了报名条件和成绩管理制度,设置成绩有效期。同时,为做好新老制度的衔接管理,给与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规定,即原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一般从业资格考试和专项业务类资格考试相关科目考试成绩长期有效;高级管理人员资质测试相关科目考试成绩有效期为36个月。

新《证券法》规定了证券公司从事证券业务的人员应当品行良好,具备从事证券业务所需的专业能力。相应的《测试细则》将测试目的调整为以考核从业人员的相关基础知识为主,转向综合考察从业人员专业能力是否符合行业和对应岗位要求,规定了测试成绩是证明其具备从事相应证券业务的专业能力参考,同时规定了测试科目试卷正确率达到60%以上即为该科目达到基本要求。

(二)明确测试目的

实施细则》起草说明

根据近年来发现的考试违规情形及新特点,分类细化违规责任,力求处理更加准确、合理。明确测试违规情形从原来的17种增加至20种,并根据违规行为严重程度,将处理类别调整为轻微、一般、严重、特别严重四类。对特别严重的违规情形,给予取消当次全部成绩且禁考60个月。

针对行业和社会人员提出的大学本科和大学专科应届毕业生能否参加考试,给予明确反馈。协会将《测试细则》第七条,报名条件中明确了大学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可以通过已开具录用通知的行业机构报名参加测试;此外,增加了“具有高中或相当于高中文化程度”的相关内容解释,以及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条件和证券服务机构高级管理人报考条件。

三、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

近几年,受新冠疫情等影响,考试组织举步维艰。疫情常态化下,为保证考试的正常组织实施,方便行业从业人员入职换岗需要,协会在原社会统考的基础上,针对行业从业人员推出专场测试和更加灵活的预约测试,并规定了测试的组织实施要求。

针对《测试细则(征求意见稿)》中衔接适用条款规定较严的反馈,协会对《测试细则》发布前通过相关科目的有效期在征求意见稿60个月的基础上进行放宽,标准与原制度规定时间要求一致。

(四)衔接适用中测试科目有效期进一步放宽

证券行业专业人员水平评价测试

(一)变更考试名称,确定测试分类

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变化,国务院“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新《证券法》的颁布实施,证券行业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证券从业人员管理方式已改变,通过考试不再是从事证券业务所需的必须条件,以资格管理为基础的考试管理制度已明显滞后于形势变化,亟需进行相应调整和完善。

二、主要内容

一、起草背景

(五)细化违规责任,严肃测试纪律

为落实《证券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管理规则》及国家相关考试规定,规范开展证券从业人员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测试工作,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研究起草了《证券行业专业人员水平评价测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测试细则》)。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文章来源:《考试与评价》 网址: http://www.ksypjzz.cn/zonghexinwen/2022/0712/25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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